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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申报工作的通知


  项目申报企业按照省科技厅规定格式编制《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下载网址:http://www.ynstc.gov.cn),并附有关附件。已列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或农业成果转化资金的项目,申报时只需报送项目申报表和附件材料。

  (二)申报材料附件

  1. 申报项目汇总表(附电子文本)。

  2. 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

  3. 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可说明技术来源的证明文件(如专利受理和授权证明、技术转让合同等)。

  5. 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有效凭证(许可证、登记证、技术标准备案证、贷款凭证、质量及资格认证、批文等)。

  6. 合作协议。

  7. 企业自筹经费到位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资产负债表、贷款证明、股东融资证明等)。

  8. 其他能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专业机构或法定部门出具的产品、技术检测报告;技术、试验工作报告;专家鉴定或评价意见;用户使用意见;获奖证书等)。

  四、申报名额

  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择优筛选申报项目,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凡超过申报限额的项目均不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体申报项目名额如下:

  (一)昆明市不超过15个;昆明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分别不超过6个。

  (二)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大理州和临沧市各不超过6个。

  (三)保山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和迪庆州各不超过5个。

  (四)省政府确定的8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区):石林县、东川区、马龙县、新平县、易门县、宁洱县、永胜县、云县,省财政直管的3个试点县(市):宣威市、镇雄县、腾冲县,分别可报1项。

  五、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程序为逐级上报审批,2012年非公专项资金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具体如下:

  (一)拟申报企业登录“云南省企业申请省级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系统(http://116.52.249.87:7002/netrep)”,根据提示完成注册、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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