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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需至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海防路429弄100号,近西康路)接受报名材料审核。具体时间为4月16日(周一)至4月18日(周三),上午 9:00至11:00、下午 13:00至16:00。
  (二)报名材料
  1.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考生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IC卡)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背面署名)、《2012年上海市“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1)。根据报名条件需证明学历者,须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考生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中级导游证书、导游证(IC卡),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背面署名)、《2012年上海市“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2)。
  (三)报考费用
  为鼓励广大导游积极报考“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不断提升本市导游人员综合素质,本年度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考费均由政府补贴,不再向考生收取报考费。
  七、奖励措施
  参加2012年上海市“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导游员,可免予参加2013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
  八、有关要求
  (一)组织发动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动员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积极报名参加考试;各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
  (二)考试培训
  1.中级导游等级考核评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并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需参加培训的导游员可联系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见附3)。
  2.高级导游等级考核评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并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有关培训方案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
  联系人:韩跃英、刘纯
  联系电话:61322180,61322153
  传真:61322171
  地址:海防路429弄100号
  邮编:200040

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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