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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关于加快上海旅游业发展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2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精神,上海市旅游局定于2012年9月15日组织上海市“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9月16日组织上海市“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现将《2012年上海市“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2012年上海市“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2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精神,现将组织开展2012年上海市“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初级导游证满3年(于2009年12月31日前),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2年(于2010年12月31日前);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申请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及外语类大专学历。
  2. 职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员证书满3年(于2009年12月31日前),并且在申请前3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带团至少90个工作日以上。
  3. 业绩表现:申请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考试。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1. 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闭卷笔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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