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参加“环境数据传输与交换平台”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新环办发〔2011〕54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为保障“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环境数据传输与交换平台项目”工作顺利进行,环保部信息中心拟在北京举办“环境数据传输与交换平台”应用培训班(三期),要求各省(市、区)及所辖地州市环保局信息中心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次培训。现将我区参加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10月10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北口阳台山路6号)
电话:010-58719700(详见附件二)
三、参会人员
各地州市环保局信息中心或主管部门负责人1名。请将参会回执(附件一)于9月30日14:00时前报自治区环境保护信息中心,由自治区环境保护信息中心汇总后统一报部信息中心。
四、其它
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前往,交通费用自理。
自治区环境保护信息中心联系人:吴洪文
联系电话:0991-4165428 18099226180
传 真:0991-4165429/4165385
电子邮箱:whw@xjepb.gov.cn
附件:1、参会回执
2、会议酒店地图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环境数据传输与交换平台”应用培训(三期)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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