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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种植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强化质量监管。以杂交水稻种子和杂交玉米种子为重点,开展以种子净度、水分、发芽率、纯度以及品种真实、转基因成份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抽检工作,加大对部、市发证企业和不良记录企业的抽查力度,建立联合抽样和检测结果共享机制,提高抽检覆盖面和抽检效率,严厉查处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
  强化纠纷调处。妥善处置种子质量纠纷事件,严格程序开展田间现场鉴定、品种真实性检测和损害赔偿调解工作,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种子经营单位和新品种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开展农药市场整治活动
  加强农药标签检查。开展农药登记证号真实性和标签合法性检查工作,并加强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监管,查处违法经营虚假标注登记证号、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行为。
  加强农药质量抽检。开展蔬菜、果树、水稻等重要农作物防治用药、地下害虫防治用药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查处非法制售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含有非标明成分农药产品的行为。
  加强禁限用和高毒农药监管。以24种限用农药和33种禁用农药(包括10种停止生产农药)为重点,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行为,全面收缴并销毁违禁农药产品。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业生产组织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违法使用违禁农药或荧光增白剂、石蜡等违禁添加剂的,及时予以纠正,对其所生产农产品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并跟踪调查,追溯查处违禁农药的经营者。大力探索高毒农药规范经营模式,提升高毒农药监管水平。
  加强杀鼠剂监管。按照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做好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的清缴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鼠药市场,严肃查处非法经营未取得登记证杀鼠剂的违法行为, 规范杀鼠剂经营行为,杜绝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的流通和使用。
  (三)开展肥料监管工作
  以复混肥、复合肥、有机肥料、含中微量元素肥料和水溶肥料为重点,加大质量抽检和标签标识检查力度,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整治非法制售假劣肥料、肥料标称农药功能等利用肥料标签虚假宣传行为。
  (四)加强宣传培训,促进良好氛围建设。
  开展农业“六?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积极为农民群众和农资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营造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咨询培训、诚信承诺、现场演示、产品推介等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印发科学选购、识假辨假与依法维权等知识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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