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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11〕41号),设置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将县教育局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职责以及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下属单位(学校)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管理、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教育学校和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县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三)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拟订教师管理的有关政策,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学校校长和学校班子成员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县内跨乡(镇)调动,跨系统、跨县调动的申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离退休、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教龄、工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的审核、呈报和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的聘任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考核、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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