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分析预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协调和配合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研究起草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实施意见;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监督管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负责县安全生产专家组、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注册安全主任管理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二)综合安全监察科。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娱乐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卫生、教育、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参与并协助相关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相关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审查备案;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三同时”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矿山包括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人员除外)的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检测检验工作。
(三) 危化安全监督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准入管理;依法对经营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进行综合监督, 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监督管理,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审查备案。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依法对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无仓储乙证的核发, 负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登记备案。依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初审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改建、扩建安全审查批准书的受理、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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