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11年全省水利系统新《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结果的通知
(浙水保〔2011〕106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新《
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引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
水土保持法》,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
水土保持法》精神,切实提高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跨越发展,我厅于10月31日组织举行了2011年全省水利系统新《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在各级水利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广大水利系统干部踊跃参加,积极参赛,全省79个符合参赛要求的单位、1413人参加了此次竞赛。
2011年12月20日上午,根据本次竞赛规定,在驻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举行了新《
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个人奖抽奖仪式,现场采用计算机在取得满分成绩的234人中随机抽奖的方式,分别抽出了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5名、10名和15名。同时,根据竞赛的团体总分计算规则,经过科学严谨地计算,共评选出团体奖40个,其中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以及优胜奖10个。
特此公布。
附件:1、2011年全省水利系统新《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团体奖获奖名单
2、2011年全省水利系统新《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个人奖获奖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一等奖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兰溪市水务局
龙泉市水利局
台州市路桥区水利与海洋渔业局
嘉兴南湖区水利局
二等奖
武义县水务局
湖州市吴兴区水利局
慈溪市水利局
永康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