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第
三十一条、第
三十二条及《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第
二十三条和《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有关规定,由2011年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形成本年度报告。报告由8个部分组成: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根据《2011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精神,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更加畅通政府和人民群众沟通渠道,让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等到保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贯彻实施
《条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是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2011年度,以贯彻落实
《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机构,落实规章制度,畅通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一是领导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断提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省上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亲自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和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全市各部门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2010年7月份成立兰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袁占亭市长任组长,由27个部门一把手组成工作小组,由于人员变动,2012年3月重新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的顺畅,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印发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若干意见》,出台了《兰州市公文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保障了工作规范运行,做到了内容公开有依据,工作管理有机制,运行结果有保障,逐步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