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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为1000个低保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改造服务”的通知


  2、组织本区范围内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投标,并积极支持中标社会组织的工作,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管;

  3、组织指导街镇、居委会帮助中标社会组织开展受助老年家庭的初选和公示,并最终审定受助老年人家庭;

  4、帮助协调中标社会组织对受助老年人家庭进行妥善安置;

  5、对项目经费进行监管,确保合理合规使用经费;

  6、帮助协调相关志愿者活动,并对志愿者活动进行督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7、每季度末及时上报项目进度,年终开展项目评估。

  (三)技术支持单位

  1、提供“适老性”住房改造技术建议,制定项目培训课件、培训计划;

  2、提供统一招标文件,协助各区县开展招投标活动,对参与招投标的机构提供培训,协助各机构完成招投标流程;

  3、为社会组织及施工方提供相关培训(包括前期方案制定,项目监管及验收);

  4、对社会组织实施监管,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确保改造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5、提供志愿者资源并协调组织相关志愿者活动,并对志愿者活动进行督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五、资金安排及使用规范

  “适老性”住房改造的资金共2000万元,全部来自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户改造资金平均约为2万元,其中评估费及监理费每户分别不超过500元。具体资金核算按招投标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六、时间安排

  1、3月底前各区县推荐有关社会组织进行应标培训;

  2、4月中旬前开展招投标工作和具体项目实施培训;

  3、4月底前-12月份,具体实施改造项目;

  4、12月底前开展验收、检查、评估工作。

  七、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市政府实事工程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适老性”改造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同时要积极支持中标社会组织的工作,并发挥街镇、居委会、老年人子女亲属、志愿者和施工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改造项目,确保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

  2、严格执行项目程序,确保工程高质量完成。在改造过程中注重操作流程的规范和统一,注重改造标准的规范和统一。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初选标准确定老年人家庭,严格审批、立项过程,按照规范要求编制预算,制定施工方案、监理、验收等,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严格把关,并在年底前做好项目的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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