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及从业人员信息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
(浙水办建〔2011〕9号)
各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
为了全面、动态掌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及从业人员总量及素质状况,自2010年起,我厅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及从业人员纳入“浙江省水利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人员管理范围。截止2010年末,共有108家单位完成数据上报工作,累计收集人员信息10220人。在此数据基础上,《浙江省水利人力资源年报(2010)》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人员状况进行全面分析。为保证系统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为即将投入运行的“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信息数据,现就做好信息数据填报维护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数据更新范围
此次信息采集范围为隶属关系不在市、县(市、区)水利局的全省民营水利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人员包括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特有工种技能人员等技术和管理人员(隶属关系在市、县水利局的水利建设单位的,已由水利局报送)。非水利主项的企业只需填报水利专业相关人员。
2010年底已纳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及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的各单位,做好本年度数据更新后,上报厅管理员;尚未纳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单位,需通过数据库收集填报本单位人员信息。
以上信息更新完成后,将导入“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二、信息更新维护内容
按照全国水利普查对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的单位类型、数量及分布、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主要业务活动、资质情况等数据要求,结合“浙江省水利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及“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内容,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具体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资质的变化情况。
2、在2011年度中单位人员的变动情况。
3、在2011年度中,单位人员学历、岗位、技术职称、技能等级、教育培训、职(执)业资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三、工作方式
本次信息更新和上报,采用数据库系统更新、汇总的工作方式。即2010年底未纳入系统管理的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从“浙江水利”网 “人事人才”专栏“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版块中,下载“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及使用说明,按信息系统操作方法(附件1),将信息填报、更新、审核、汇总;2010年底已完成第一次数据上报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各单位去年数据的基础上,完成信息更新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