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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意见》的通知

  三、关于大民政的核心理念
  核心理念是大民政文化的灵魂和精髓,决定着首都大民政事业发展方向。《意见》在认真总结、提炼民政工作的本质特征、发展实践和时代风貌基础上,初步提出了以“民本、务实、平等、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大民政核心理念。
  民本就是以民为本,体现了民政工作的核心职责。民政部门肩负着改善民生和推进社会建设的重任,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最广泛,是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必须坚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任务,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民政工作的最高标准,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实现民政人的价值追求。
  务实就是求真务实,反映了民政部门的工作风貌。民政工作对普通群众来说,都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务实是民政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民政部门最鲜明的特质。务实,就是要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尊重实际、注重实干、讲究实效,出台更多的惠民政策、实施更多的利民工程,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平等就是实现共享,概括了民政事业的奋斗目标。民政工作是民生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维护的是社会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平等是相对于公平更高层次的追求,也是首善之区善行之域的必然选择,着眼于打破城乡壁垒、地区差别、身份界限,使每个公民都能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的生活。
  奉献就是甘于奉献,展示了民政干部的意志品质。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大多是基本群众,更需要有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的精神,这正是一代代民政人身上最高尚的品质、最闪耀的光辉。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尚的道德情操,投身到大民政建设中,用执着和真诚谱写首都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大民政核心理念是一个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发展体系,需要全市民政系统在大民政建设的进程中,不断加深对大民政文化精神内核和价值追求的实践体悟,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一核心理念,使之永葆生命力,成为指引首都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不竭源泉。
  四、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工作任务
  文化主要包括物质、精神、制度几个层面。《意见》从推进大民政文化整体协调发展的高度,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着眼于文化的精神属性,提出要践行大民政核心理念,提升大民政文化的软实力。二是着眼文化的历史属性,提出要传承民政文化,丰富大民政文化的内容。三是着眼于文化的物质属性,提出要打造四个文化基地,不断夯实大民政文化建设的基础。四是着眼于文化的制度属性,提出要通过大民政文化的发展繁荣,从政策创制、社会协同、基层工作平台三个方面引领民政事业深入发展。这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从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实体和理念、历史和现实等方面,较为充分地体现了推动大民政文化建设的要求,构成了大民政文化的有机整体。全市民政系统要结合实际不断从广度和深度加以拓展,并内化为全体民政人的价值认同和精神追求,真正把大民政文化与大民政实践结合起来,以文化引领大民政建设,用实践促进大民政文化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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