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各项业务都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孝道文化、社区文化、慈善文化等既是民政部门所特有的,又对推动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具有直接推动作用。要适应时代要求,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成果,不断丰富大民政文化内容,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传承孝道文化。以“孝星”评选为载体,传承“百善孝为先”的传统孝道文化,倡导敬老爱老助老道德风尚,广泛开展新时期孝文化传播,形成更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长寿的人文和物质环境。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社会氛围。
繁荣社区文化。加强城乡社区文化建设,倡导共建共治的社区建设理念,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打造“邻里互助、共建共享”的社区亲和文化。倡导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理念,广泛动员居民群众投身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社区生活理念,适应城市发展阶段特征,引导城乡居民转变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形成具有现代文明特点的社区文化习俗。
弘扬慈善文化。加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捐赠、福利彩票、见义勇为等领域文化融合,大力弘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扶弱助残、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宣传诚信友爱、互帮互助的公益理念,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加强慈善文化宣传教育,将慈善公益意识培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意识教育,鼓励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发扬双拥文化。整合优抚、安置、军休等领域文化资源,加强军地文化沟通融合,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宣扬革命烈士爱国情怀、崇高理想、坚定信念和奉献品质,切实增强军地双方的爱国双拥意识。创新双拥共建形式,不断提升双拥共建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实现富国强军统一。
发展社团文化。建设社会组织主流文化体系,形成有利于统一思想意志、传承优秀历史传统、凝聚诚信自律精神、协同参与社会建设的社会组织主流文化理念。吸收借鉴国内外社会组织先进工作方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首都特点、大民政特质的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多元载体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在服务民生、整合资源、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加强道德约束、增强行业认同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丰富社会组织主流文化内涵。
保护地名文化。将政区地名保护纳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内容,加强古都历史文化地名的传承与保护,倡导尊重历史、继承历史的地名文化新风尚;发挥政区地名传承历史文化功能,加强政区地名文化研究,整合部分享有盛名的政区地名辖区;大力宣传政区地名的文化内涵,树立一批政区地名精品,形成政区地名充分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点的良好态势。
拓展婚俗文化。引导婚俗改革,尊重多元婚俗礼仪,倡导适度从简的婚礼消费观,抵制封建低俗文化和铺张浪费现象,转变重婚礼轻登记的观念,弘扬“文明向上、适度从简、内涵丰富、理性高雅”的现代婚俗新风。弘扬宽容、理性、和谐的婚姻理念,倡导夫妻互相忠诚、相互尊重,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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