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政文化是大民政建设之魂,是指在大民政建设的过程中,以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价值目标,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既包含理想信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道德品质、作风面貌,也包含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设备设施等。大民政文化既是对传统民政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又是对传统民政文化的重构、拓展和提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以推动大民政建设为主题,以践行民政核心理念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民生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注重中外民政文化、传统与现代民政文化、民政文化与其他领域文化的融合,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大民政文化,使之成为指导和推动大民政建设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基本的行为规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社会文明道德风尚的形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做出更大贡献。
(二)核心理念
在大民政建设中,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在认真总结、提炼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本质特征、时代风貌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以“民本、务实、平等、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大民政核心理念。
民本是大民政文化的根本宗旨,其含义就是以人为本,体现了爱国主义的根本内涵,也反映出民政的担当和责任。民政干部要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要务,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民政工作的最高标准,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赖和拥护。
务实是大民政文化的精神内核,其精髓就是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这是民政人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创新的根本所在。大民政建设着眼于人民群众需求,把群众诉求作为第一信号,以推动问题解决为导向,科学施策民主施策,让惠民举措真正惠及百姓。
平等是大民政文化的价值追求,也是包容的题中应有之意。民政工作是民生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维护的是社会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平等是相对于公平更高层次的追求,也是首善之区善行之域的必然选择,使每一个公民都能有尊严地生活。
奉献是大民政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厚德的充分体现。民政工作服务的大多是基本群众,做好工作尤其需要有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精神。同时,民政工作中的扶危济困、尊老爱老、邻里互助、拥军爱民等内容,对提升社会道德水准、构建和谐社会起着基础性的推动作用。
随着大民政建设的深入推进,大民政核心理念的内涵与外延将不断丰富完善,成为首都民政人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推动大民政事业蓬勃发展。
(三)发展目标
--思想道德显著提升。全面践行大民政核心理念,首都民政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充分展示,政风行风评议名列前茅,民政人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获得百姓广泛称赞、社会普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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