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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意见》的通知
(京民办发〔2012〕24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各二级单位、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意见》已于2012年1月30日经中共北京市民政局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大力弘扬和践行“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结合首都大民政建设实际,现就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建设大民政文化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城市发展进步的灵魂。文化是旗帜,是方向,是境界,是形象。每一次文化的觉醒和繁荣,总是引领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在北京全面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阶段,建设大民政文化,对于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大民政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建设大民政文化,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客观要求。当前,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和践行北京精神,奋力开创首都文化建设新局面,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民政工作历史悠久,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其包含的乐善好施、邻里互助、孝亲敬老、拥军爱国等情怀,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精神,亟需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深入挖掘民政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自觉与自信,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优势,弘扬优良传统文化,赋予时代发展内涵,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提升首都文明程度,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
  (二)建设大民政文化,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要求。民生建设和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面对当今社会思想认识深刻变化、价值观念多元繁杂的状况,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亟需建设大民政文化,回应民众诉求,激发社会活力,凝聚社会共识,整合人才、资金、信息、设施等资源,形成上下衔接、左右贯通、内外结合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民权和民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福祉水平,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设大民政文化,是深化大民政建设的内在要求。民政工作领域宽广,民政文化源远流长,从西周的“敬天保民”、唐宋的“安民立政”到清代的“为民治事”;从建国初期的“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到新时期的“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都是民政文化的时代表征。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没有先进的文化引领,没有持久的文化创新,民政事业很难发展壮大。深化大民政建设,亟需建设大民政文化,发扬“孺子牛”奉献精神,培育民政人共同的理想信念,增强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意识,形成更高的价值追求,为大民政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通过建设大民政文化,进一步展示民政部门新形象,提升民政事业社会公信力,扩大民政文化社会影响力,赢得社会各界对大民政的广泛认同,共同推进民生事业大发展。
  二、明确发展目标,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大民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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