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继续开展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指导。新闻出版部门要继续加强“绿色悦读”品牌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课余读书指导活动。文广影视部门要积极推进青少年电影创作与放映,继续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文艺节目监管,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九)深入开展医教结合工作。市卫生管理部门要全面建立儿童屈光发育档案,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的覆盖面,提高直报质量;继续指导学校做好晨检、健康巡查和消毒等工作,落实各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十)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组建市级青保专家咨询小组,研究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各区县青保委要充分发挥委员单位和街道的青保资源和人才优势,组建青保工作讲师团或专家库,为学校、社区的青保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要组织好2010-2012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工作。
三、完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性
(十一)继续做好社区未成年人的跟踪管理工作。各区县要严控未成年学生的辍学行为;做好本市大龄退学、初中毕业未升学、未就业和来沪农民工失学子女的动态情况调查;会同综治等部门做好这些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为社区未成年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为他们安全健康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中等职业学校要依法开展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维护他们的受教育权。
(十二)继续提高工读学校办学水平。建立工读教育名师工作室。举办工读教师专业硕士班。深入推进工读学校教育调适和差异教学工作,规范校外预控学生的准入和帮教工作。举办第十届工读教育论坛和“拥抱明天”系列活动。继续开展工读学校教师的全员培训和贫困学生的助学活动。
(十三)继续实施关爱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本市服刑劳教人员和社会回归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工作,开展帮困助学、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民政部门要继续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收容援助工作。
(十四)开展法制教育。教育、法院等部门要继续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基地,编辑“悦读法律”小册子,增加学生参与普法教育的互动性。筹建集权益保护、法制教育、心理疏导、预防犯罪等为一体的上海未成年人保护网站。研究被判处5年以下本市在校学生前科封存办法,研究网上“少年模拟法庭”推进事宜。继续做好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诉前考察教育工作。继续开展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重点推进中职校毒品预防教育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