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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的批复
(皖政秘〔2012〕131号)


省教育厅,省粮食局:

  省教育厅《关于正式设置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的请示》(皖教发〔2012〕7 号)和省粮食局《关于正式设置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的请示》(皖粮人〔2011〕148号)悉。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皖政〔2009〕125号)规定和安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经研究,同意设置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同时撤销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本批复前招收学生的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按原规定执行。

  二、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由省粮食局领导和管理,办学经费由省粮食局统筹解决。省粮食局要兑现未来5年投入2500万元办学资金的承诺,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三、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要依法规范办学,着力加强应用型专业、教学设施和“双师型”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院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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