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卓越教师教育”专家工作组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2〕1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精神,推动本市高校教师教育改革,我委决定成立“卓越教师教育”专家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教师教育”专家工作组承担在本市开展“卓越教师教育”的有关研究、规划、指导和实施工作。专家工作组的具体任务如下:
1.研究制定“卓越教师教育”工作方案;
2.研究起草实施“卓越教师教育”的具体文本;
3.对高校开展卓越教师教育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评估;
4.完成市教委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卓越教师教育”专家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张民选 上海师范大学 教授
秘 书 刘民钢 上海师范大学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