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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马鞍山滨江职业学院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马鞍山滨江职业学院的批复
(皖政秘〔2012〕133号)


省教育厅,巢湖含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省教育厅《关于筹建马鞍山滨江职业学院的请示》(皖教发〔2012〕5号)和巢湖含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设置马鞍山滨江职业学院的请示》(含达字〔2011〕024号)悉。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皖政〔2009〕125号)规定和安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经研究,同意筹建马鞍山滨江职业学院。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马鞍山滨江职业学院(筹)为民办性质,由巢湖含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创建,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巢湖含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统筹解决,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

  二、巢湖含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要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实施学校总体规划。马鞍山滨江职业学院(筹)要认真规划学科专业建设,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实验实训和图书资料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力争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正式建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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