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2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宁财建[2011]1115号)
各市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2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1]167号)转发你们,为保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具体申报事项补充如下:
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是我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对照申报要求,积极创造条件,认真组织申报,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请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总,统一上报。
三、申报所需相关表格请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nxjst.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