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红星街道办事处、鹤溪街道办事处和撤销鹤溪镇人民政府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红星街道办事处、鹤溪街道办事处和撤销鹤溪镇人民政府的通知
(景政发〔20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1〕349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丽政函〔2011〕176号)精神,县政府决定:
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办事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