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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是清理监督机制是否有效运行。资金是否实行统一全过程管理;资金安排是否公开透明、民主决策;项目支出预算的下达和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依法合规。

  2.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查账外设账、查收入是否入账、查是否违规收费、查挪用侵占私分贪污等、查违规收取下级管理费、查应收应付不清问题、查财务人员是否合法上岗、查非法开设银行账户的情况、查虚报冒领弄虚作假、查资产不清、不明、不安全的情况。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7月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

  1.成立领导小组。省厅成立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清查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先知任组长,相关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厅财务处、纪检监察室、建设用地处、耕地保护处、征用地事务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等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级强农惠农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厅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厅财务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理工作。

  3.及时上报备案。各市、县级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及时上报厅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21日)

  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在当地强农惠农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填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统一按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提供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及填表说明填报报表。

  二是排查解决新老问题。 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分类梳理以前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并逐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本次清查,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主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三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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