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国土资办发[2010]126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根据《湖南省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办[2010]20号)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О一О年八月二日
附件1: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办[2010]20号)精神,结合我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湘财办[2010]20号文和本方案的要求,在同级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同时将清查情况及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