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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沪卫办疾妇〔2012〕001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2012年3月24日是第17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
  为倡导各级政府履行承诺,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动员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卫生部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2〕136 号)。现将通知印发给你们,并就本市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安排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宣传活动
  (一)市级宣传活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市卫生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防痨协会和市肺科医院举办“2012年上海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论坛”,通过电视媒体、公交等传媒播放结核病防治宣传公益广告,在地铁站发布平面公益广告,在全市报刊上刊登结核病防治科普文章,制作下发结核病防治宣传画、手册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材料,在全市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
  根据卫生部通知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于3月24日前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开通结核病防治官方微博,并安排专人值守,每天至少更新2条微博。各地要紧紧围绕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相关知识,科学、准确地发布微博信息,并及时解答公众的相关疑问。
  (二)区县级宣传活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结合今年的宣传主题,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减免政策宣讲,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和学校卫生保健老师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的培训业务,采用讲座、座谈会等形式深入社区基层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部组织开展的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通过张贴海报、举办新闻发布会和大型活动等方式对活动进行宣传,广泛招募志愿者,并对参加活动的志愿者提供技术支持。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组织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医疗机构在社区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开展以结核病政府减免政策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各类结核病防治知识,切实提高全市居民参与结核病防治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二)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妇联等相关部门和团体的协调与合作,针对学生、老年人、流动人口等,积极扩大结核病防治社会宣传的普及面,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结核病,倡导“遏制结核、共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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