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69号)要求,行署决定成立喀什地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阿布都·克力木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石德胜 行署副秘书长
  依力木江·阿不力孜 地区民政局局长
  张宏强 地区政法委副秘书长、地区综治办主任
  成 员:阿米尔·塔力甫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阿不都色买提·艾沙 地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穆合塔尔·麦麦提 地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张黎明 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处处长
  王少明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行署教育督导室主任
  汪 刚 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阿不来提·阿不力米提 地区司法局副局长
  吾布力卡斯木·玉买尔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艾尼·玉买尔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