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对“三不按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京建发〔2012〕115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工作会的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在全市建设工程中开展以治理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按照规定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以下简称“三不按照”)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活动。现将《关于开展对“三不按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及相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专项治理活动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对“三不按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对“三不按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强化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入手,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教育、增强质量意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解决“三不按照”违法违规行为为出发点,找准“三不按照”发生的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工程质量过程控制,通过强化监管,落实质量责任,建立健全对“三不按照”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在专项治理中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钢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鑫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
丁胜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成员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处、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县质量监督机构、各专业协会及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等。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管理处(联系电话:59958850 联系人:于涡阳 传真:59958853 邮箱:bjjwzl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