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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47.铁轮车、履带车、超限车辆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或者车辆公路行驶审批;

  水利工作
  148.对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取水许可;
  149.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
  15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及开发补偿费征收;
  151.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52.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15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5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55.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156.水利工程水费征收;
  157.水资源费征收;
  158.入河排污口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审核;
  159.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160.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

  农林工作
  161.林木采伐许可;
  162.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163.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164.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165.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166.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167.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及证书核发;
  168.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
  169.育林基金征收;
  170.植物检疫行政许可;
  171.木材运输行政许可;
  172.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初审);
  173.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174.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费征收;
  17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176.执业兽医注册;
  177.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
  178.乡村兽医登记;
  179.兽药经营许可;
  180.动物诊疗许可;
  181.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
  182.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183.拖拉机注册登记、号牌、行驶证核发;
  184.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185.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号牌、行驶证以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186.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审批;
  187.农村土地承包调整审批;
  18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流转管理;
  189.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
  19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

  商务工作
  191.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192.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变更审批;
  193.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解散、清算审批;
  194.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文化工作
  195.内资娱乐场所设立及变更许可;
  196.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及变更许可,内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197.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19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及变更许可;
  199.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
  200.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201.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202.核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203.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印刷企业设立;
  204.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205.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206.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
  207.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卫生工作
  208.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209.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
  210.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211.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核发;
  212.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
  21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214.执业医师注册;
  215.护士执业许可(初审);
  216.医疗广告审查(初审);
  217.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审核;
  21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19.再生育(服务)审批;
  220.社会抚养费征收;
  22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
  22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
  22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

  税务工作
  224.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25.增值税征收;
  226.消费税征收;
  227.企业所得税征收;
  228.车辆购置税征收;
  229.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30.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收取;
  231.税收保全;
  232.减税、免税;
  233.出口退(免)税;
  234.税务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236.营业税征收;
  237.企业所得税征收;
  238.个人所得税征收;
  239.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
  240.印花税征收;
  241.资源税征收;
  242.土地使用税征收;
  243.土地增值税征收;
  244.房产税征收;
  245.车船税征收;
  246.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
  247.社会保险费征收;
  248.契税征收;
  249.耕地占用税征收;
  250.减税、免税;
  251.退税;
  252.税务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25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54.企业登记;
  255.集团登记;
  256.企业年检;
  257.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258.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259.个体工商户登记;
  260.户外广告登记;
  261.动产抵押登记;
  262.个体工商户验照;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
  26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26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核发、换发及年度验证;

  广播电影电视工作
  265.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核(初审);
  26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初审);
  267.乡镇、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核(初审);
  268.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初审);
  269.迁建无线广播电视设施审批(初审);
  270.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及变更许可;

  体育工作
  271.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备案;
  27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7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274.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包括有储存设施的)许可证核发;
  275.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276.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77.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278.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27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8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281.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82.重大危险源备案;
  28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统计工作
  284.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初审);

  档案工作
  285.对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粮食工作
  286.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287.跨地区粮食收购活动备案;

  烟草专卖工作
  288.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289.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290.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人民防空工作
  291.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城市管理工作
  292.户外广告(标牌、标识)设置许可;
  293.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
  294.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临时设施许可。

  第三类 便民服务事项(25项)
  1.人口计生、土地、民政等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
  3.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卡发放;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
  5.建设业务咨询、投诉;
  6.资产评估代办;
  7.会计报表审计代办;
  8.有线电视开户办理;
  9.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取;
  10.规定范围的广告内容审查;
  1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参保、续保手续办理;
  1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手续办理;
  13.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14.劳动争议调解受理;
  15.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16.社会保障卡办理;
  17.公民收养子女证明审核;
  1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咨询;
  19.企业设立业务咨询;
  20.农业保险理赔;
  21.文化经营许可证年检协办;
  22.村居民建房临时用电办理;
  23.村居民建房电器安装办理;
  24.农业技术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咨询;
  25.民间纠纷调解受理。

  注:本附件所列项目的分类不作为划分部门职能分工的依据。

  附件3:
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

  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由三个部分组成:办理主体编码+“-”+事项类型代码+“-”+事项序号。
  一、办理主体编码
  办理主体编码共10位。前八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最新行政区划代码标准加上乡镇街道编码,省两位+市两位+区县两位+乡镇街道两位,省本级用省两位代码+“000000”,市本级用省两位代码+市两位代码+“0000”,区县本级用省两位代码+市两位代码+区县两位代码+“00”;最后两位为各部门的业务代码,使用拼音首字母缩写组成。
  二、事项类型代码

序号

事项类型

代码

1

行政许可事项

XK

2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

SP

3

行政征收事项

ZS

4

行政确认事项

QR

5

代理类事项

DL

6

便民服务事项

FW

7

其他类事项

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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