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第一批)立项指南》的通知
省属各地质局,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地质勘查单位:
按照全省地质找矿工作总体要求,今年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分两批部署。现将《2012年度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第一批)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好立项申报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将项目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老矿山找矿项目申报材料可推迟到4月20日)报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请需同时在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相关地勘局组织初审并签署相应意见。否则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要求文5份,附图、附件各2份,光盘一个。
联系人:
厅地质勘查处梁栋 0731-89991207,13308493636
地勘项目办周厚祥0731-89926961,13808463091
刘红梅 0731-89926956,13100258915
附件:1、2012年度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第一批)立项指南
2、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制要求
3、老矿山边深部找矿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提纲
4、项目立项矿业权、规划信息查询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2012年度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第一批)立项指南
按照全省地质找矿工作总体部署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编制了《2012年度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第一批)立项指南》。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矿种。以国家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以煤炭、铁、锰、铜、铅、锌、镍、铋、金、地下热水、缺水地区地下水等为主攻矿种。以矿产评价、异常查证、预查、普查为主要阶段。
(二)强化专项工作。开展老矿山边深部找矿专项工作,增加矿山接替资源保障。开展“三稀”(稀土、稀有、稀散)矿产勘查专项工作,加强稀土及稀有和稀散金属矿产资源战略调查和评价,提供战略新兴产业所需矿产资源储备。
(三)优化项目布局。在重点成矿远景区,优选工作靶区,开展调查评价、预查或异常查证;对已有一定工作基础或已知矿化信息明显的工作区开展普查评价;对已往年度开展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项目,确已取得较好找矿成果,可以进一步扩大成果的,优先续作;对已往年度开展普查评价的煤炭项目,可以适当开展一些详查工作。
(四)加强综合研究。适当开展重要找矿靶区成矿预测与成矿规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