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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药卫生体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市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区申报工作的函

上海市医药卫生体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市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区申报工作的函
(沪发改医改[2012]001号)


长宁区人民政府、徐汇区人民政府、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2〕287号,下称《通知》)的有关精神,经请示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各区政府申报国家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试点内容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从八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一是引导全科医生以多种方式执业,允许全科医生根据需要可以多点注册执业,鼓励组建由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生或乡村医生等人员组成的全科医生团队,划片为居民提供服务;二是政府为全科医生提供服务平台,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为全科医生提供条件;三是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生要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签约医生,每名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的签约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四是按签约服务人数收取服务费,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五是规范全科医生其他诊疗收费,全科医生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六是合理确定全科医生的劳动报酬,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待遇,可采取全科医生津贴方式向承担临床一线的人员倾斜;七是加强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监管,试点地区卫生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要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挂钩;八是探索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先行开展全科医生首诊试点,逐步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
  二、工作要求
  鉴于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请你区接函后尽快以区政府名义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申报列入国家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包括: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础;二是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城市居民基本医保筹资、人均新农合筹资、医保门诊统筹、医保城乡统筹等基本情况;三是全科医生的培养、使用和激励等相关工作基础;四是区委、区政府重视医改工作情况;五是形成开展试点的初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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