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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五)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供销合作社要集中有效资源,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重点投资改造或新建一批以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设施,增加农产品冷库容量,增强物流、配送能力。要加快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的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发布等功能,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建立检验检测、信息管理、电子结算系统,改善经营条件,实现交易结算、物业管理、客户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提升市场的经营档次和管理水平。依托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连锁超市、专业合作社等网点,建立完善信息直报点,尤其要动态掌握蔬菜、果品等鲜活农产品供求、质量、价格以及库存等信息,引导农户和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和经营。

  (六)推进“托管”式服务试点,促进大田作物增产增收。要根据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的新变化,积极推进粮棉油等大田作物的耕、种、管、收、售等全过程“托管”式服务。一是要根据农民迫切的生产需求和自愿原则,组织农民组建大田作物专业合作社,推进大田作物的标准化规模种植,为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二是加强同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村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合作,不断扩大“托管”的领域和规模。三是吸纳整合社会资源,大力发展农机服务合作社,组建农机专业服务队伍,配备大型先进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利用农村及农户现有的耕、种、管、收等农业机械,提高社会有效资源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四是与大型加工、储运企业合作,从粮棉油的代购、代储、加工、运销等环节实施跟踪服务,拓展大田作物增值空间。

  (七)加强自律和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供销合作社要以标准化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为载体,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尤其要强化鲜活农产品经常性检测措施,进一步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探索运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农产品质量追溯模式和流程,打造农产品从种植、采摘、分拣包装到冷链配送等一条龙的绿色通道,杜绝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入市场。

  三、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的扶持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作为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用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资金,尚未设立该专项资金的县(市、区),要克服困难,尽快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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