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搞好规划,合理布局农产品市场网络。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地方市场建设规划,集中有效资源,突出重点,在蔬菜、果品、水产品、肉禽蛋、花卉等鲜活农产品的主产区、主销区和集散地积极参与专业批发市场和区域性集散市场建设。城区供销合作社要站在保障城市农产品供给和食品安全的战略高度,结合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发展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各类市场及其网点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布局合理的市场网络。
(二)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立足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依托供销合作社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农资供应、农机服务、科技推广、病虫害防治、土壤检测、信用合作、质量检验、加工储运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实现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质量。要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特色农产品原产地认证、地理标志注册登记,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能力。
(三)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主体,增强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功能。供销合作社要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其市场带动能力。积极发展专业化冷链物流运输企业和大型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逐步完善预选分级、低温仓储、冷藏冷冻、冷链运输、物流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功能。升级改造一批集仓储、冷藏、检测、结算、配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延展农产品的辐射区域。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其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联合社,并利用农产品行业协会在信息汇集、行业引导等方面的作用,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供支撑。推动系统内农产品经营主体联合合作,引导企业通过资本联合、兼并重组、股权置换、项目合作、品牌推介等多种形式实现广泛联合,提高产业集中度,促使农产品经营向规模化发展。
(四)加强产销衔接,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将经营链条延伸到上游的农业生产环节和下游的仓储、运输、加工、配送等环节,建立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一体化产业链条。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积极推动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网上交易、网下配送”等产销衔接新形式。推进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终端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扩大对接规模,加快农产品商业模式创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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