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通知
(中府办〔2011〕8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

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应急办《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促进应急演练规范、安全、节约、有序地开展,提高演练的实效性,制定本指南。
  1.1 演练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演练组织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的活动。
  1.2 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器材、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参演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掌握应急处置的战术技能,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5)科普宣教。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
  1.3 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的风险状况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依据应急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从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需要出发,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订并严格遵守安全措施,确保参演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