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进一步明确城市的发展理念和功能定位,建设人性化的幸福和美宜居城市。建设一批高品位的城市雕塑、艺术景观、文化街区、博物馆群等,有效感染人们的情绪,美化人们的心灵,提高市民审美情趣,提升城市品位。
29.发挥公益广告的教化功能。综合利用各种载体的公益广告传播科学理论、正确舆论、高尚精神,市区公益广告总量要大于广告总量20%,市属媒体公益广告要大于5%。提高公益广告的制作和传播质量,不断丰富和提高其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文化性。
30.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公共文化设施与产品的供给和服务,逐步实现向全民免费开放。综合运用行政、技术、法律等各种手段,有效净化报刊、荧屏、声频。加强网络虚拟社会建设和管理,构建文明办网、文明上网长效机制。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依法治理网络虚假、色情、诈骗等不良信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积极营造共建文明、共促发展、共享和美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
三、全民修身行动的保障机制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成立市全民修身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开展专项工作。市文明委领导分别挂点指导镇区、单位、社区、企业开展全民修身行动。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全民修身行动实施“一把手”工程,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针对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机关工作人员、企业员工、未成年人等各种人群的不同特点,分解任务,层层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区、各部门的组织机构、实施方案等需于10月20日前报市文明办。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编辑《中山市全民修身行动指导读本》,做好统筹引导工作。研究制定《全民修身行动测评体系》及实施办法,每年对各镇区、各部门推进全民修身行动情况进行测评,并实行排名通报制度。各级政府要将全民修身行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开展全民修身行动情况作为考评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评选“十大修身模范”,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三)坚持先行先试。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全民修身行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社会文化工程,抓出亮点,抓出成效。以我市被广东省文明办确定为省全民修身行动试点市的契机,积极探索全民修身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