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关于加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委〔2012〕1号 2012年1月5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纵深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点,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重要措施。中山要实现新一轮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和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把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全面同步推进,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试点为重要抓手,推动中山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确保实现幸福和美中山的奋斗目标。
(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点,是增创发展优势,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当前,生态文明水平与区域综合实力的关联程度正越来越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下定决心,花大力气,努力增创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新优势,牢牢保持中山在区域竞争中的地位。
(三)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点,是改善群众生活、泽被后世的惠民之举。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质量、原生态生活环境的追求日益强烈,广大市民对用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实惠。
二、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强化能力支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重大工程,增强生态意识,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努力把中山建设成为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性、指导性作用,加强环境分类管理,确保区域生态安全;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城乡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善于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着力解决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生态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全民生态教育,努力营造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