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201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人的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201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人的函
(新环自函〔2011〕1137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根据《关于推荐2010-2011年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人的通知》(环办函〔2011〕1269号)的文件要求,我厅积极组织全区各地、州(市)环保局、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10-201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人”的推荐工作。起草下发了《关于推荐我区2010-201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人的通知》(新环自发〔2011〕603号),各地州在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积极推荐。我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严格筛选和审查,并经厅党组认真研究,决定推荐陈新发等4位个人、阿克苏地区环保局等2个集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2011年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人”推荐人选。

  现将推荐名单及相关事迹(见附件)报送你厅。

  请予支持。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201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人推荐名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201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人事迹材料(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2011绿色中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