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自治县文化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焉政发〔20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0年,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体育健身需求的同时,涌现出一批重视文化体育工作,积极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自治县文化体育工作繁荣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10年文化体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0个先进集体和10个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10个,各奖励500元)
焉耆镇、永宁镇、七个星镇、王家庄牧场、县一小、县公路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医院、县老龄办。
二、先进个人(10人,各奖励200元)
马乐乐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新红 县地税局纪检书记
张 琴 永宁镇党委副书记
杨治国 县建设局园林处处长
摆 灵 县老龄办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