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火炬计划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1〕317号)
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96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我市火炬统计工作整体安排,现开展201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的内容及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调查(高新区外)
1.2011年复审已公示拟通过的2008年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2.2009年、2010年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3.2011年第一批已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拟认定公示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调查
调查对象为2007年-2011立项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
(三)科技企业孵化器调查
调查对象为所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毕业)企业情况,包括各类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省级大学科技园。
(四)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调查
调查对象:经科技部、教育部联合批准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在孵(毕业)企业情况。
(五)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调查
调查对象:经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的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及省科技厅批准的省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
二、统计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负责全市火炬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的统计培训、统计清单下发、统计数据审核由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
各科技主管部门(指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下同)负责本区域内统计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并将有关调查表及数据按时上报市科信局。
快报报表、年报的统计报表、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地区代码等均可以从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网站下载(http://www.gzsi.gov.cn)。统计年报由企业登录科技统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http://kj.sts.gd.cn)进行网上填报,各科技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数据进行检查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统计报表上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