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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提醒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并要对申请企业和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申报企业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二)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向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或者市科信局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5)。

  附件:1.关于组织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2〕209号)(略)
  2.企业注册信息汇总表
  3.企业现场考察表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
  5.广州市各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2
  2012年  区企业注册信息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类型

法人代码

税务登记号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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