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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广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属各学校参照以上要求执行,每所学校可推荐1-2名候选人,并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报送资料同上)。

  四、培养内容和办法

  (一)第二批市级“名班主任”的培养,结合班主任工作实践,采用集中学习培训、工作经验交流、工作热难点问题论坛、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等方式进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予以支持和资助。

  (二)第二批市级“名班主任”的培养与培养对象的班主任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应为“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创造必要的机会和条件,可组织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班主任工作论坛、班主任培训班等,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三)第二批市级“名班主任”培养周期为2年,市每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师德表现、专业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完成课题演讲任务的情况及成果等。2年期满进行结业,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

  有关第二批市级“名班主任”培养对象推荐工作事项,请与我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刘心愿,联系电话:22083688,电子邮箱:liuxy@gzedu.gov.cn。

  附件:1.第二批广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二批广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对象考察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第二批广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
  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区、县级市

推荐名额

区、县级市

推荐名额

越秀区

14

番禺区

21

海珠区

14

花都区

14

荔湾区

14

南沙区

7

天河区

14

萝岗区

7

白云区

21

从化市

14

黄浦区

7

增城市

21

市局属学校

32

合 计

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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