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多层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手段加强本系统特别是有关学校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联合市安监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指导,提高培训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培训效果。
3.开展灵活多样的校园安全教育。系列整合校园安全教育资源,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时间和方式,确保校园安全教育取得实效。
(二)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督,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1.结合有关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开展完成全系统安全生产自检自查,组织局属企业、学校和各区、县级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自检,依照《广东省校办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完善我市教育后勤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标准,落实对管辖区域教育后勤产业、校办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根据实际分期分批开展对学校出租场地、食堂、宿舍、持有企业牌照的实训楼、特种设备、燃气系统等场所和设施的专项治理,对为学校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的安全资质进行全面监管,深化学校出租场地的治理,深入排查该类场所的安全隐患,并使对外出租经商的物业及设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整治。
2.加强重要节假日和寒暑两假等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制度、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机制、培训教育、应急预案管理等工作,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预防较大事故发生。
3.加强学校安保机制建设,完善校园自保措施 。学校要建立健全保卫组织,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加强校园内部的巡逻、守护,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切实增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的能力,健全校园自防体系。同时,要针对城乡结合部、外来工子弟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的特殊性抓好校园安全工作。此类学校地理位置大都较为偏远、自身防护能力较弱、易受到侵害,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以高度的责任心,将此类学校、幼儿园纳入责任范围,进一步强化学校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4.配合开展整治校园周边安秩序。在综治部门的统一协调下,配合文化、工商、城建、卫生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机制。配合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复杂地段、区域要开展定期不定期地专项治理,特别是对校园周边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网吧、游戏厅、歌舞厅以及非法经营音像制品、饮食摊点等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顿,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紧密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逐个学校进行安全评估,摸清防范漏洞和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整治,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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