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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内地新疆学生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内地新疆学生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穗教办转〔2011〕406号)


番禺区、萝岗区教育局,举办内地新疆班的局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民族司关于做好内地新疆学生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职办函〔2011〕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有关区(县级市)教育局和举办新疆班的学校要提高政治敏感性,把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内地新疆班学生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迅速组织制定防控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部署防控工作。各有关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密切关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强防控工作督导,及时掌握防控动态。
  二、狠抓落实,加强防控
  举办新疆班的学校要扎实做好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要积极与学校所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沟通,加强对学校清真食堂、教师、宿舍等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毒;对新疆学生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发现病例要立即隔离、妥善处置。各举办新疆班的学校要加强值班工作,做好防控工作记录,及时、准确向主管部门和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防控和疫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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