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教育局以公办幼儿园为依托,积极配合街、镇,开展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公办幼儿园现有的良好师资、环境和教育经验,开展多样化的、面向社区的科学育儿指导工作,坚持以灵活性与有意性相结合、定期活动与随机活动相结合、社区资源利用与园所教育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其学前教育的辐射作用。每个学期开展两次以上的、面向社区3岁前散居婴幼儿或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活动。
(二)加强对保教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工作规范,明确各年龄班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要求,提高幼儿园保教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的指导,实行制度化的集体视导,对幼儿园保教工作实施过程性监督和指导,切实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开展对幼儿园教玩具、图书配备标准的研究,为幼儿创设良好、丰富的学习环境。研究切合我市实际的教师指导用书和相关教学资源,为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及农村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促进幼儿教育均衡发展。开展“百园牵手”活动,增进各类型幼儿园优势互补、合作学习、共同发展。采取优秀教师示范教学、经验介绍、专题研讨等形式支持民办及农村幼儿园的教师发展,市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切实提高民办及农村幼儿园的教学质量,缩小城乡之间、民办与公办之间的办学差距,实现优质资源的交流与共享。
(三)完善幼儿园教科研指导体系。
健全市区两级学前教育教科研指导网络,明确教科研人员工作要求,确保教科研人员深入一线进行指导,提供教育教学咨询、信息服务与技术支持。
加强教科研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制度化、经常性的区域性教科研工作。建立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拓宽教师专业发展的空间和途径,开展制度化的教学能力竞赛活动,支持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整体提升。加强教科研骨干队伍的建设,抓好区县教研员培训和中心教研组建设,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区域性业务引领人员,通过成立名师讲师团、名师(园长)工作室等方式,加强与国内外学前教育机构的交流沟通,形成我市教科研工作的核心队伍和指导力量。
(四)构建全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和监管体系,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测。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科学保教规律,坚持以儿童生活为基础的、游戏为基本形式和主要内容的保教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充分尊重与发展幼儿学习的主体性,关注个体差异,关注一日活动的有效性,促进每个幼儿身心和谐地发展。创设丰富安全有益的教育环境,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园所文化;禁止举行幼儿入园考试和幼儿教育使用小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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