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健全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评价机制。强化对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评估工作,组织好全市中小学生每年一度的法律教育测试,并将该项测试成绩纳入小学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中职德育课的学年(模块)总评成绩的管理,运用评价机制规范落实好中小学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品牌,生动活泼地开展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根据国家“六五”普法要求,开展广州市中学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各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根据国家普法教育工作的要求,主要依据广州市中小学生法律读本编写组编写的中学生《法律读本》,结合本校实际,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形式新颖、为学生喜闻乐见的普法教育系列活动。各中学要做好学生参与这项活动的档案袋记录,进行表现性评价和项目性评价,并将这些结果作为学生平时学习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中职德育课表现的评价内容,纳入学生学习这些学科的学年总评(或模块)成绩中。
(2)根据国家“六五”普法要求和共青团中央等四部委启动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每年开展 “广州市小学生快乐学法律”系列活动。各小学要结合实际,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宗旨,以进行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加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促进健康成长为目的,以广州市中小学生法律读本编写组编写的小学生《法律读本》为蓝本,以《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义务教育法》等具体法律为重点,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为活动主题,发动广大家长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年学法律演讲大赛”、“少年模拟法庭论坛”、“红领巾法律知识竞赛”、“红背心维权小品大赛”、“红背心自护行动”和“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专题研讨会”等。
(3)配合国家“六五”普法教育活动,每年统一组织我市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七、八年级以及高中(中职)一、二年级的全体学生参加法律教育测试,并将该项测试成绩纳入小学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中职德育课的学年(模块)总评成绩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