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二)协办单位。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三)承办单位

  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创造发明组专委会

  广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研究会

  广州市少年宫

  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

  (四)广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活动评审专家组(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广州市各类高中(分高一、高二组,高三组);初中学生;小学5-6年级学生;幼儿园大班学生参加活动。

  四、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青少年、儿童科技教育活动,展示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活动过程中采取集中笔试(内容含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环境、天文、地理、计算机等方面的科学综合知识)和现场动手展示制作能力,选出在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上有较高潜质的学生,配合学校实施课程改革,进行科技教育因材施教活动。

  五、组织实施

  (一)初赛。

  1、测试形式。

  初赛采取笔试形式。科学素质测试题目、试卷由第一承办单位按程序统一组织命制,各区(县级市)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提前一天领取;实践能力测试题目由各区(县级市)或各校自定,活动场所设在各校,由各校自行组织。幼儿园不组织卷面测试活动,只进行科技游戏活动测评。

  2.时间地点:测试时间:4-8月;地点:由各区(县级市)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自定。

  3.成绩评定。

  各校要成立由校领导、科组长、级组长、相关学科和科技骨干教师参加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测评小组”,自行组织评定。测评小组可根据参加测评的学生总成绩,采用如下比例进行评定:优秀占5%,良好占20%,中等占30%,合格占40%。

  4、表彰奖励。

  由各校对优秀学生进行张榜公布、给予奖励。市教育局将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并予以经费资助。

  (二)决赛。

  1.报名办法。

  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直接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各区(县级市)教育局、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以区(县级市)为单位,分别组织辖内100名中小学报名参赛。参加决赛的学生必须从各校初赛成绩优秀的学生中产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