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授予广州市第六十六中学“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称号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授予广州市第六十六中学“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称号的通知
(穗教督〔2012〕4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督〔2006〕29号),我局委托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组织专家对广州市第六十六中学进行了评估。经对评估结果进行审定,我局认为该学校已达到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标准,决定授予其“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称号并颁发牌匾,有效期4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