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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库尔勒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方案的复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库尔勒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方案的复函
(新环监函〔2012〕199号)


巴州环保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库尔勒市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和区域噪声监测点位的请示》(巴环发〔2011〕14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局提出的库尔勒市城市声环境监测点位调整方案。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由292个调整为173个(网格大小600米×600米),覆盖面积由48平方千米调整为64.72平方千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由37个增加为56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由4个增加为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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