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政字〔2012〕9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1〕6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及顺德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家,顺德区不超过1家。
二、请各企业登录科技部主页(http://www.most.gov.cn)“通知通告”栏或“创新型企业建设服务网”(http://cxqy.most.gov.cn) 的“信息上报系统”用户登录页面下载《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及《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电子版,填写完成后于2012年2月15日前经由各市及顺德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后汇总报送省科技厅(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一式2份,申报书、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合并装订,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各市及顺德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月15日前将本地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报送省科技厅,同时报送推荐意见函1份。推荐函需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多于1家企业的请给出企业排序。
四、省科技厅将对企业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对通过专家及省直有关部门审定拟推荐上报科技部的企业将另行通知登录“创新型企业建设服务网”(http://cxqy.most.gov.cn)的“信息上报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试点企业申报”栏目在线填报申报书及申报表,于2月29日前完成网络报送,并由系统生成word文档,打印盖章与附件证明材料合并装订后经由主管部门审查于3月9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纸质版一式4份)。
联系人及电话: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交流合作部 聂晨曦 020-87683136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陈晓 020-8316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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