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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点分布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点分布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粤价函〔2011〕1214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粤价函〔2011〕295号)精神,在征求各地对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点分布意见的基础上,汇总各地上报意见后,为保持调查数据连续性和可比性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农业近年来生产形势和特点的变化,决定对个别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点分布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品种及分布
  (一)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项目及上报时间表详见《广东省农产品成本调查上报时间表》(附件1),该表对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项目及上报时间作了具体规定,请各地按时间表要求准时上报,全年常规、直报、预测及专项调查均须同时上报分析材料。
  (二)种、饲养业成本常规调查品种及分布详见《广东省种、饲养业成本常规调查品种目录分布表》(附件2),对各地所需调查的品种分别列出调查县和调查户数要求。其中,淡水鱼为省定品种,不再区分精养或粗养方式,具体调查户类型由各地级以上市自定。
  (三)早稻、晚稻、上半年生猪、下半年生猪直报分布详见《广东省主要农产品成本直报调查目录分布表》(附件3)。其中,上、下半年规模生猪直报不需报送散养生猪数据。
  (四)早稻、晚稻和烤烟预测分布详见《广东省主要农产品成本直报调查目录分布表》(附件4)。
  (五)专项调查包括农户种植意向调查、农户存售粮情况调查和农户购买农资情况调查,分布详见《广东省农户专项调查目录分布表》(附件5)。
  (六)粮食、农资价格、粮食购销价格、生猪生产成本及生产情况调查分布详见《广东省农产品价格成本周报、半月报和月报目录分布表》(附件6)。各调查地区要及时掌握调查的销售价格和成本变化动态,按时上报调查点情况。如遇到粮食、化肥销售价格或生猪价格、成本变动较大时,应写简要分析说明上报。
  上述新调查网点分布从2012年度开始执行,除常规调查数据需2013年上报外,其余各项调查数据均从2012年起按新布点上报,请各地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二、本次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点分布调整未涉及事项按原规定不变。其中,林产品成本调查品种和分布,因近年林场改制较多,林产品调查户及其种植方式变化大,林产品成本调查目录及分布待省局调研后再作安排,未改变前仍按粤价函〔2006〕330号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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