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2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
(粤价〔2011〕324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2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8号)文件精神,结合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工作要求,预防和制止趁春运之机哄抬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证春运工作的有序开展,决定在全省开展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形式
此次全省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由我局统一部署,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检查工作采取同级检查方式进行,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客流量较大的市进行重点督查,并适时对其他市的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二、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
检查时间: 1月8日至2月16日。
检查内容包括:(一)检查客运运价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铁道、民航、公路、市内出租小汽车、水路客运的票价及相关的客运延伸服务费,各种客运票务代售服务费以及明码标价等执行情况。(二)检查各客运企业、收费主体是否按规定权限、程序完成上限票价核定备案工作;是否将审核后的上限票价在各地交通公众网站及客运站张贴公布;是否擅自出台违反客运价格政策。(三)检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的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执行情况。(四)检查燃油附加费启动和收取标准以及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等政策执行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建设幸福广东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周密部署,负责春运工作的领导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大查处力度,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我省今年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并成立检查组,深入到本辖区的机场、车站、码头、市内出租小汽车等春运的重点区域、重点站场,采取直接检查、重点抽查、多部门联合检查、现场询问、巡查和调查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检查。同时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的重要作用,及时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查处回复工作,按时完成好本辖区内的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