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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全面加强对临时性广告、宣传品的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市区临时性广告、宣传品设置管理的规范》,城区内主干道严格禁止设置、悬挂气模、横(条)幅、气球等各类临时性广告和宣传品;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确需设置横(条)幅、气球和气模的,设置前须向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设置;各类临时性广告和宣传品设置期满后,由设置者自行清除,逾期未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并依法进行处罚。

  加大非法张贴、涂画小广告的治理力度。按照产权管理原则,市政、公用、供电、电讯等单位负责所属设施上乱涂乱画和小广告的清理工作;对产权不明确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上的乱涂乱画和小广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街道(乡)负责清理;在社区增设宣传广告栏,为居民发布个人信息提供平台,由社区居委会管理。

  2.整治街面有视觉污染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对人民路、开州路两侧乱搭遮雨(阳)篷、乱设门窗防护栏、卷帘门、空调外机、乱堆杂物、乱挂乱晒衣物等行为集中整治,依法拆除乱搭乱建和有碍观瞻的设施,坚决取缔各种乱挂乱晒、乱堆乱放;结合周边建筑物颜色和环境,统一设计、制作交通防护栏、空调外机位遮挡物。

  3.综合整治各类架空电线和线杆斜拉线。开展“净空行动”,对示范路主要交叉路口的架空电线电缆和电线杆斜拉线全面整治,有条件的架空线要实行入地;没条件入地的,规范架设。

  4.综合整治交通秩序。更新改造交通信号和交通护栏设施,规范交通标识;规范道路车辆停放。

  (三)改造提升,完善公共设施

  按照城市设施统一规划、配套管理的要求,对各类果皮箱、交通标志、公交站台、路名牌、城市照明设施、信箱、电话亭、休闲座椅、广告牌、花坛等城市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设计、规范管理。

  1.改造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对人民路、开州路车行道、人行道及人行道至建筑墙面的路面进行统一铺装改造,对路沿石、窨井、无障碍设施等进行修补、更新,提升档次。

  2.美化环卫设施。在人民路和开州路两侧,改造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更新果皮箱;在开州路人民医院、文化中心附近新建2座公厕;改造人民路房地产管理中心对面简易公厕、劳动市场公厕。

  3.改造公交站台。按照简洁大方、精致典雅、富有濮阳历史文化特色的标准,改造人民路、开州路公交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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